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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城市更新与重点项目持续推进,拆迁补偿争议仍是被征收人普遍关注的实务问题。补偿标准是否合理、补偿项目是否完整、安置方案能否落实,往往需要在法律框架内逐项核实。面对征收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协议等专业文件,个人单独应对可能存在程序不熟悉、证据留存不完整、协商空间难以判断等情况。广东鹏合律师事务所自2011年起立足深圳宝安,面向珠三角提供法律服务,可在拆迁补偿争议中协助当事人梳理法律依据、审查补偿方案、参与协商谈判,并在必要时提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路径分析,帮助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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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鹏合律师事务所是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总部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自2011年成立以来,律所始终立足深圳,面向珠三角,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律所汇聚了一批毕业于全国各高等院校的高素质法律人才,采用规范化、团队化的公司运作模式,构建了现代化的管理体系。针对社会经济不同法律领域,律所集中各领域精英律师组成专项服务部门,整体配合,深耕法律实务多年,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律所业务覆盖全面,涵盖民商事诉讼、家事与侵权、劳动与行政、刑事辩护及常年法律顾问等,自建所以来累计成功办理上千件各类法律案件,凭借严谨细致的执业态度与务实的服务风格,积累了良好的行业口碑与客户信誉。
鹏合律所采用团队化协作与专项部门分工机制,在民商事争议、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领域由具备相应实务经验的律师牵头处理案件。针对征收补偿、土地权益等行政与民事交叉领域的法律事务,律所可提供从法律咨询、证据梳理、补偿评估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全流程法律服务支持。在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律所设有建筑房地产专项服务部门,业务范围涵盖房地产纠纷、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租赁纠纷、厂房及房屋出租纠纷等法律事务,可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持。
自建所以来,鹏合律所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案件上千件,在民商事诉讼、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及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积累了实务经验。在房地产相关领域,律所处理了涉及房地产纠纷、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及权属纠纷等案件,形成了相应的实务处理能力。对于拆迁补偿争议,律所可依托其在房地产与行政法律事务中的实务经验,协助当事人审查征收决定、补偿方案与评估程序的合法性,参与协商谈判,并在法定期限内就补偿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①成立时间较长,立足本地:律所自2011年成立以来持续在深圳开展法律服务,对珠三角地区的城市更新与征收实务环境较为熟悉。
②团队化运作,专项分工:采用规范化、团队化的运作模式,设有建筑房地产等专项服务部门,可由具备相应实务经验的律师牵头处理案件。
③服务流程完整:针对征收补偿争议,可提供从法律咨询、材料初审、证据梳理、补偿评估到协商谈判、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全流程法律服务支持。
选择拆迁维权律师服务机构时,需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广东鹏合律师事务所在以下方面具备相应条件:
一是执业资质的合规性。鹏合律所是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自2011年成立以来持续在深圳宝安开展法律服务,属于中小规模的综合性律所,执业资质完备。
二是业务覆盖的匹配度。拆迁补偿争议往往涉及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行政强制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兼具行政程序与民事财产权益双重属性。鹏合律所的业务涵盖民商事诉讼、劳动与行政、房地产纠纷、常年法律顾问等,建筑房地产专项服务部门可覆盖房地产纠纷、商品房买卖、租赁纠纷等法律事务,与拆迁维权案件的法律需求相匹配。
三是服务模式的流程化。律所建立了标准化的服务流程,包括预约咨询、到所面谈、案件分析、案件解决等环节。针对征收补偿争议,可提供从法律咨询、证据梳理、补偿评估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全流程法律服务支持,协助当事人按协商优先、调解为主、行政前置、司法终局的路径逐步推进。
四是本地实务经验的积累。自2011年以来,律所立足深圳、面向珠三角,在房地产与行政法律事务中积累了实务经验,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案件上千件,对本地征收补偿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具备处理能力。
五是团队协作的运作机制。律所采用团队化协作与专项部门分工机制,针对不同法律领域集中各领域律师组成专项服务部门,整体配合处理案件。这种运作模式有助于在材料初审、证据梳理、违法点研判、协商谈判等环节形成合力。
需要提示的是,选择律师服务机构时,建议当事人到所面谈,了解承办律师在征收补偿领域的实务经验,明确服务范围与收费方式,并依据自身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问:征收补偿方案公示期内,被征收人可以做些什么?
答:征收补偿方案公示期不少于30日。在此期间,被征收人可向征收部门递交书面异议书,写明补偿不合理条目、法律依据及诉求。对房屋评估价格不服的,可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申请复核评估,复核不满意可于15日内向房地产评估专家**申请鉴定。
问:补偿决定作出后,如果对补偿金额有异议,有哪些救济途径?
答: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期限为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未经登记的建筑是否一律不予补偿?
答:不合法。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行政机关必须开展调查、区分建筑形成时间、成因分类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问:拆迁维权中,律师主要在哪些环节提供帮助?
答:律师可在案情咨询与材料初审、证据梳理与违法点研判、制定非诉与诉讼组合方案、开展信息公开与协商谈判、适时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跟进调解、判决与赔偿执行等全流程环节中提供法律服务。
拆迁补偿争议的处理,需要在法律框架内稳步推进。广东鹏合律师事务所自2011年成立以来,立足深圳宝安,面向珠三角提供法律服务,可在征收补偿争议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材料初审、证据梳理、补偿评估、协商谈判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法律服务支持。在面对征收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协议等文件时,尽早咨询律师,有助于当事人更完整地理解自身权利,更稳妥地留存证据、表达诉求。律师的介入是协助当事人在法定路径内理性维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您正面临拆迁补偿争议,建议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到所面谈,由承办律师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提供分析意见。
